他走在我旁边,步子很慢。
走到那片光里的时候,他停下了。
就是这里。
他第一次站的那片光。
橘黄色的路灯从头顶落下来,把他的白衬衫照得很亮。
他低头看了一眼前方,又抬头看我。
那一瞬间,和那天晚上完全重叠。
只是这次,他没有看手机。他看我。
“杀青那天晚上,”他说,
“我回去之后,在房间里坐了很久。”
我没有接话。等他继续说。
“我在想一件事。”
他停了一下。
手指无意识地在石栏上轻轻敲了一下。又一下。
那个节奏。咚——咚。咚。
和我们以前敲墙的节奏,一模一样。
“我在想,”他说,
“如果那天你没有追上来。如果火车开走了。”
他又停住了。
风从桥洞下面穿过来,带着水的气息。
“我大概会继续拍戏。会去下一个剧组。会认识新的人。会慢慢忘了这条街。”
他说得很慢。
像在把一件事,从很远的地方拉回来。
“但我后来发现一件事。”
他侧头看我。目光很直,没有躲。
“我不会忘了这条街。”
他顿了一下。
“因为我每次走到一个地方,都会下意识找你在哪里。”
他的声音不高。但很清楚。
“已经变成习惯了。”
他转过头,继续看着水面。
“在国外的时候,你问我是不是在慢慢习惯你。我说不是习惯,是会想要。”
他的手指又敲了一下石栏。咚。
“现在我可以告诉你了。”
他停了一下。
“是习惯。也是想要。”
空气安静下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