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声清脆的上膛声,突兀地在他耳边响起。
紧接著。
一个冰冷的、硬邦邦的金属管状物,轻轻地抵在了他的脑门上。
秦风的动作,瞬间僵住了。
整个靶场,死一般的寂静。
他缓缓摘下眼罩。
映入眼帘的,是任子辉那张冷峻的脸,以及那把黑洞洞的、已经处於击发状態的92式手枪。
而在任子辉的手边,另外两把枪,也已经整整齐齐地组装完毕,摆放在那里。
完胜。
彻彻底底的碾压。
任子辉看著他,手指离开了扳机,將枪轻轻放在桌上。
“秦少,在战场上,你已经死三次了。”
秦风呆呆地看著桌上的三把枪,又看了看任子辉那双布满老茧的手。
那双手,並不修长,甚至有些粗糙。
但就是这双手,刚才展现出了如同魔术般的神奇速度。
那是成千上万次枯燥训练,是用无数子弹和汗水餵出来的肌肉记忆!
那是真正的……杀人技!
“我输了。”
秦风深吸了一口气,脸上的傲慢和囂张,如同潮水般退去。
取而代之的,是一种发自內心的、属於男人之间的敬佩。
军人的后代,崇拜强者,是刻在基因里的本能。
在绝对的实力面前,什么背景,什么家世,统统都是狗屁!
“牛逼!”
秦风猛地一拍任子辉的肩膀,力道之大,震得桌子都晃了晃。
“任子辉!我秦风长这么大,没服过几个人!你是第一个让我输得心服口服的!”
“怪不得我家老爷子常说,高手在民间!”
他从口袋里掏出一盒特供烟,亲自抽出一根,递给任子辉,甚至还殷勤地掏出火机给他点上。
“以后,你就是我亲哥!”
“在汉江,谁要是敢跟你过不去,那就是跟我秦风过不去!”
“我削死他!”
叶澜站在一旁,看著刚才还剑拔弩张的两个男人,此刻竟然勾肩搭背称兄道弟。
她无奈地翻了个白眼。
“男人的友谊,真是莫名其妙。”
但她的嘴角,却抑制不住地上扬。
她看著任子辉那淡然的侧脸,眼中的光芒,比刚才看他打出100环时,还要亮。
这个男人。
真的很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