唯独昨夜,她把脸埋进他衣领,一遍遍深吸,像要把这个人,连同气味一起刻进肺里。
听说,嗅觉是离记忆最近的门。
若一个人的味道让你心口发烫,那多半,你早就在心里偷偷认了他。
她认了。
可再没资格,伸手去挽。
秋阳斜照在脸上,竟灼得人睁不开眼,像盛夏正午的烈日。
恍惚间,光晕里晃出陈枫的影子——可一偏头,他就实实在在站在身边。
她猛地怔住。
原来他早已长进她的呼吸、心跳、每一次眨眼的间隙里。
而她,从来只顾向前走,从没低头看过脚下的路。
“我要走了……愿你,前程似锦。”
陈枫声音很轻,像怕惊扰什么。
白玲倏地回神。
转头看他,他正笑著,眉眼舒展,温柔得不像话。
那层横亘已久的冷淡没了。
深入骨髓的疏离也没了。
连她最怕的、他眼里一闪而过的嫌恶,也乾乾净净,踪跡全无。
“等一下……”
她突然开口,声音发颤。
喊住了这个陪了她九个月、早已渗进她骨头缝里的男人。
“怎么?”
他静静望著她,目光沉静,没有催促。
阳光落在他侧脸上,轮廓被镀了一层微光,白玲忽然觉得,他整个人都在发光。
她没答话。
只是慢慢摘下戴了一整天的手套,指尖微凉。
然后伸出手,轻轻攥住了他的手——那只她从未主动碰过的大手。
掌心贴著掌心,用自己细软的皮肤,一遍遍摩挲他指节的粗糲与宽厚。
她悄悄鬆了口气:他没躲。
“好糙……好大。”
她低声说,像在確认一件失而復得的旧物。
忽然记起某天——她握枪太久,指腹起了硬茧,原本修长的手,添了几分粗糲。
陈枫盯著看了许久,什么也没说。
几天后,递来一块皂角。
说是亲手熬的药皂,能软化角质,让手摸起来更柔润。
还特意加了她爱的梔子精油。
她当时撇嘴,只当他在瞎吹。
但闻到那股清甜,还是用了。
皂確实好用,香气也熨帖。
可她一次都没道谢。
只当是他该做的,理所当然地收下,再理所当然地忽略。